资料图为北京一商场内,顾客从巨型二维码前走过。 中新社发 樊甲山 摄
十年间,中国手机网民规模增长超6亿,移动互联网不断展示着改变现实的力量。电商、社交、游戏、移动支付、资讯等各类APP涌现,互联网创业热潮席卷全国,截至2021年底,中国境内外互联网上市企业跃至155家。评论指出,庞大的网民构成了中国蓬勃发展的消费市场,也为数字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用户基础。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数字经济蓝皮书”显示,2010年至2015年,中国数字经济年均增速11.2%,2015至2020年达10.1%。中国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重要引擎。蓝皮书预计,“十四五”时期,中国数字经济将延续快速增长势头,数字经济整体的年均名义增速为11.3%。
中国人的生活在移动互联时代得以重构,就餐、出行、购物、就医等都转移到网上。文化娱乐方式、时尚观念以及消费理念,也随着互联网的风向而变。
移动互联浪潮之中,社会交往方式随之巨变。很多年轻人习惯通过互联网寻找同好,与群体及社会互动。像崔淑侠这样的银发群体,也从数字技术的边缘成为移动互联网新的“流量池”,短视频、直播成为老年人新的社交方式。
资料图为2022年9月9日,福建厦门,参会者在“投洽会”上体验元宇宙直播。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一些独特的网络文化产生,网络流行语、表情包成为年轻人日常交流不可或缺的工具。作为真正的“网络原住民”,中国的新生代有一套自己的话语体系。他们兴趣广泛,充满热情,崇尚个性表达,也热爱传统文化。他们有主见不盲从,拥抱他人也相信自己。
不管是让田园梦走向世界的李子柒,还是拥有众多粉丝的举重冠军吕小军,抑或是冬奥赛场上的苏翊鸣、徐梦桃,他们代表着新一代中国年轻人的视角。
资料图为2月14日,北京2022年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空中技巧决赛在张家口举行,徐梦桃庆祝夺冠。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移动互联网,不仅改变了现实中的中国,也改变了世界眼中的中国。
19年前,希腊《希华时讯》总编辑梁曼瑜刚出国时,有外国朋友问她:“你们中国人家里有电视机吗?”这让她啼笑皆非。
如今,许多希腊朋友用上了中国生产的手机,用中国企业搭建的跨境电商平台购物,希腊民众颇为关心的话题变成中国的经济、科技和文化。
过去十年间,中国互联网企业及其推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产品,已成为“中国智造”的一张新名片。
许多中国应用在海外市场拥有大批的用户,并在海外落地生根,发展出适合当地的互联网应用模式。通过移动互联网,中国的文化内容也正显示出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中国的网络文学、汉服文化、网络游戏纷纷“出海”,拉近了中外年轻人之间的距离。
“海外粉丝好奇的不仅是中国发展有多快,他们更在意普通人的生活方式——中国的外卖小哥、快递员、农民,甚至包括李子柒。”歪果仁研究协会会长、联合创始人高佑思说。
像高佑思这样的外国网红,在中国移动互联网上并不少见,甚至已成为一种现象。有人调侃,如今的中国互联网,遍地都是“老外”。外国网红和中国粉丝,越来越多的互动和碰撞,正在打破彼此间的文化“次元壁”。
资料图为歪果仁研究协会会长、联合创始人高佑思(后排左一)在北京现场主持一场试吃活动。 中新社发 金硕 摄小屏改变大时代,移动互联网通过连接万物、信息流通,改变了人们生活的点滴,深刻影响着社会发展的进程。但其带来的系列次生负面问题不可忽视,值得反思。
数据鸿沟、算法陷阱、信息茧房、社交疏离、注意力缺失、隐私泄露、电信网络诈骗……人们在拥抱数字化生活时,不得不直面这些困扰。
去年,中国制定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不久前又通过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时下,中国各地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动作频频,全国层面的立法计划也列入议程。
资料图为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当日,一位男士在北京街头查看手机。 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加速向数字化转型的中国,在全力驱动产业发展的同时,亦在致力用法治驯服“数据”,推动技术发展“去恶向善”。(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