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积极恢复和扩大消费,“熟悉的烟火气回来了”******
原标题:多地积极恢复和扩大消费 “熟悉的烟火气回来了”(经济新方位·大力提振市场信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元旦假期,商务部重点监测零售企业的粮油食品、饮料、日用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3%、10.2%、2.6%;据商务大数据监测,“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前5天网络零售额达2080亿元,比上届同期增长4.7%……近期,各地商业和餐饮行业积极复工复产,群众生产生活逐渐有序回归正常。
近日,本报记者在多地采访消费市场恢复情况。“熟悉的烟火气回来了”,成为许多商家与消费者的共同感受。
北京
消费季亮点纷呈
近期,北京市不少商圈客流迅速回升。作为北京美食地标的簋街,多家餐馆烟火旺盛,这条全长1472米的美食街已有90多户商家恢复营业,一些餐厅恢复24小时营业。数据显示,北京线下餐饮、酒吧、KTV等消费业态正逐步回归常态。
与此同时,北京居民在出游、休闲娱乐等方面消费潜力也不断释放。“周末带孩子去了趟环球影城,从入口处就开始排队,人很多!”北京居民彭女士说,不少项目排队在一小时以上。美团数据显示,北京环球度假区近期门票订单量周环比增长68%,较去年同期增长近三成。
北京各大雪场最近出现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之后的新一轮火热场景。在延庆奥林匹克园区,滑雪爱好者们从山顶呼啸而下。“早就想来滑一滑‘奥运赛道’了。”滑雪爱好者李女士说。除了赛道,该园区同步开放的国家雪车雪橇中心“雪游龙”、冬奥村度假酒店也吸引了众多游客。
位于延庆区香营乡后所屯村的民宿“风拾光居”已恢复营业,民宿负责人吕和利告诉记者:“元旦假期3天,天天客满,春节期间的客房现在也预订一空。”数据显示,元旦假期,延庆区共接待游客12.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900万元。“春节快到了,相信会有更多游客选择住民宿,体验乡村休闲生活和红火春节气氛。”延庆龙源里民宿负责人訾运卿表示。
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了解到,北京各级商务部门和商业服务业企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多措并举丰富商品和服务供给。北京消费季全域联动、亮点纷呈,60余个商圈、千余家品牌开展年味特色促销,东城区、大兴区、延庆区等发放百万消费券实在惠民。元旦假期,北京市商务局重点监测的百货、超市、专业专卖店、餐饮和电商等业态企业实现销售额35.3亿元,恢复至2022年同期的83.8%。
广州
大型促消费活动添动力
“看电影,逛街,再吃晚饭……”广州居民李女士和家人来到正佳广场消费。“这是我们两个月以来第一次堂食,比我想象的热闹多了。”李女士说。据订餐平台统计,元旦假期,广州堂食线上交易额环比前一周增长121%。
近日,广州市陆续推出多个大型促消费活动,政府搭台、商家唱戏,吸引居民回归线下消费。新近启动的广州国际购物节,将持续至1月底。
“我们相信,购物节活动将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振市场信心。”正佳广场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购物节期间,广州市将持续开展“羊城欢乐购”政府消费券发放、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各区推出丰富多彩的促消费举措,例如荔湾区开展欢乐购主题展销,组织区内优质企业集中展示商品,举办新春醒狮表演、换装巡游、游戏游园等活动;海珠区开展“百企暖冬”消费节,组织线上线下平台开展让利活动,超过100家企业参与……
据悉,广州还推出了时尚消费节、国际美食节、网上年货节等大型促消费活动。广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项活动将进一步发挥流量牵引作用,为消费复苏积蓄新动能、增添新动力。
重庆
发放消费券、惠企补贴
冬日夜晚,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灯光亮起,一顶顶五颜六色的帐篷依次排开,摊位前围满逛“夜市”的人。“每个摊位都很有意思,这是刚才买的零食。”重庆居民小赵告诉记者。
“您对哪款车型感兴趣?目前我们有优惠活动。”重庆两江新区长安深蓝汽博店,销售人员热情招呼进店顾客。满减、补贴、抽奖……两江新区的汽车销售店纷纷推出新能源汽车购买优惠活动,前来咨询和试驾的消费者不少。
恢复和扩大消费离不开政策支持。重庆市大力培育消费新动能,推出一系列促消费政策和活动,并联动四川成都举行双城消费节。“通过双城联动,希望尽快掀起消费热潮。”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重庆各区县和相关企业积极为消费市场暖场:在渝中区,元旦假期针对双城消费发放惠民消费券和“城市福袋”;北碚、南川、梁平等区县也陆续推出消费券……
“我们的项目获得了政府50万元支持补贴。”重庆金弓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负责人蒋莉介绍,目前,该公司商业平台入驻商家27家,包括餐饮、酒店等服务业态。“我们将把补贴用于举办线下活动、项目建设等方面,助力进一步提振消费。”蒋莉说。
元旦假期,重庆主要商圈和重点监测商贸企业实现零售额72.85亿元,消费市场信心正在稳步恢复。“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化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和支持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广泛开展促销活动。”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说。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