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去年规上工业增加值预增3.6%******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王政)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获悉:2022年我国工业经济总体回稳向好,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1%左右;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2022年,我国在重点领域创新取得新突破,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步伐加快,去年1—11月,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2%;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突破650万辆,整车出口创历史新高;国内光伏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连续多年居全球首位;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方案印发实施,智能制造应用规模和水平进入全球领先行列。此外,信息通信业也取得了快速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表示,2023年将加快建设“数字工信”平台;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机器人+”应用行动;启动“宽带边疆”建设,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开展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赋智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8万家、“小巨人”企业超过1万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